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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6-09-04
浙江鳴泰玻璃有限公司
年產23萬平方米生態鋁框玻璃門窗(含淋浴房)和7萬平方特種玻璃(智能光電夾絲玻璃5萬、防火玻璃2萬)生產線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2026年9月4日,浙江鳴泰玻璃有限公司根據《浙江鳴泰玻璃有限公司年產23萬平方米生態鋁框玻璃門窗(含淋浴房)和7萬平方特種玻璃(智能光電夾絲玻璃5萬、防火玻璃2萬)生產線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區域環評+環境標準”簡化項目),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及備案文件等要求,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及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名單附后)對本項目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1.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鳴泰玻璃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主要從事技術玻璃制品銷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學材料銷售、金屬制品等產品設計開發與銷售。項目總投資7843萬元,購入位于浙江省江山市經濟開發區蓮華山工業園ES10-5區塊(即江山市賀村鎮賀山路19號),新增用地面積35畝(23334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積28100平方米實施建設,建成后形成年產23萬平方米生態鋁框玻璃門窗(含淋浴房)和7萬平方特種玻璃(智能光電夾絲玻璃5萬、防火玻璃2萬)生產線項目。
2. 環保審批情況及建設過程
江山市工業投資項目決策咨詢工作領導小組于2021年5月27日同意項目落地,并出具了投資項目咨詢服務意見。2021年11月24日,江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對該項目進行了備案(2111-330881-07-02-884733)。2022年5月企業委托浙江和澄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編寫了《年產23萬平方米生態鋁框玻璃門窗(含淋浴房)和7萬平方特種玻璃(智能光電夾絲玻璃5萬、防火玻璃2萬)生產線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區域環評+環境標準”簡化項目)。2022年5月30日,衢州市生態環境局江山分局對本項目進行備案登記,備案文號衢環江建備[2022]7號。
本項目于2022年6月15日開工建設,2025年9月5日完工并投入試生產。企業于2025年8月29日申請了排污許可登記,編號為91880331MA2DL1CR7E001U。
項目從立項至調試過程中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記錄。
項目勞動定員55人,實行白班8h工作制,年總生產時間為300天,年運行時間按2400h計。廠區內設有食堂,無宿舍。
3. 投資情況
本次驗收項目實際投資586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03萬元,占總投資的1.76%。
4. 驗收范圍
目前企業只建設了玻璃生產線,未建設鋁框門窗生產線,目前只有年產23萬平方米特種玻璃(含淋浴房玻璃2.62萬、夾膠玻璃5萬、中空玻璃13.38萬、防火玻璃2萬)的生產能力,企業承諾剩余產能不再實施,故本次驗收為年產23萬平方米生態鋁框玻璃門窗(含淋浴房)和7萬平方特種玻璃(智能光電夾絲玻璃5萬、防火玻璃2萬)生產線項目的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經現場核實檢查,本次項目實際建設內容與環評相比,主要有以下變化:
1、原環評涉及激光打碼工序,實際企業取消了激光打碼工序,改為人工打碼,使用人工打碼不產生顆粒物,產生少量有機廢氣。
2、原環評開介后的玻璃進行磨邊/水刀切口處理,實際取消了水刀切口工序,開介后的玻璃僅進行磨邊加工。
3、實際使用合片封膠一體機進行生產,將原環評中中空合片工序和封膠工序合并,稱為合片封膠工序。
4、原環評智能光電夾絲玻璃生產線產生高壓釜有機廢氣,該廢氣產生量較少,原環評僅做定性分析;實際智能光電夾絲玻璃生產線已取消建設,改為在夾膠玻璃生產線上增加了高壓釜工序。
5、原環評考慮了食堂油煙廢氣,實際企業食堂僅供員工熱飯使用,無食堂油煙廢氣產生。
6、原環評固體廢物中未考慮廢潤滑油桶,實際產生廢潤滑油桶。
對照《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上述變動不屬于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1.廢水
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循環廢水和清洗廢水。
循環廢水、清洗廢水通過沉淀池處理后,循環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經隔油池、化糞池預處理后納管排入園區污水管網,經江山市第二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后排入江山港。
2.廢氣
項目廢氣主要為磨邊粉塵、鉆孔粉塵、有機廢氣。
磨邊粉塵經濕法作業帶入配套的沉淀池中,少量的粉塵被高速旋轉的磨輪甩出,經封閉生產車間自然沉降后無組織形式排放。
鉆孔粉塵經封閉生產車間自然沉降后無組織排放。
有機廢氣(含夾膠廢氣、邊框涂膠廢氣、封膠廢氣、高壓釜廢氣和人工打碼廢氣,以非甲烷總烴計)經排風扇通風換氣后以無組織形式排放。
3.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為各類生產設備噪聲,公司主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布置噪聲設備、建筑隔聲、廠區綠化及其他有助于消聲減振的措施,有效降低了噪聲影響。
項目周邊50m范圍內無聲環境保護目標。
4.固廢
本項目產生的固廢主要為廢邊角料、不合格品、一般包裝物、玻璃沉渣、廢包裝物、廢潤滑油、廢膠、生活垃圾等。
廢包裝物、廢潤滑油、廢潤滑油桶委托浙江海宇潤滑油有限公司處置;廢膠委托衢州海宇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處置;廢邊角料、不合格品、一般包裝物、玻璃沉渣由廢舊物資回收部門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清運。
企業在廠區內設置有一座占地面積約5m2的危險廢物暫存庫,用于存儲各類危險廢物,已按要求做好防雨、防漏等措施,粘貼有危廢標簽,倉庫外張貼危廢倉庫標識,并由專人管理;另外建立固體廢物臺賬管理、申報制度,對每次危險固廢進出廠區時間、數量設專人進行記錄以及存檔,實施轉移聯單制度,并向生態環境部門申報。
企業設置了12m2的一般固廢暫存場所,基本落實了“三防”措施。
5.輻射
本項目不涉及輻射源項。
6. 其他情況
(1)環境風險防范措施
企業已編制完成了《浙江鳴泰玻璃有限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于2025年12月在衢州市生態環境局江山分局進行備案(備案編號:330881-2025-135-L)。企業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中的風險防范措施,配備了相應的應急物資,滿足應急處置需要。
(2)在線監測設施
本次驗收不涉及在線監測設施。
(3)其他設施
本次驗收內容不涉及“以新帶老”改造工程、淘汰落后生產裝置,生態恢復工程、綠化工程、邊坡防護工程等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1)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污水總排口的pH值、懸浮物、化學需氧量、動植物油濃度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三級標準,其中氨氮、總磷濃度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標準》(DB33/887-2013)中標準要求。
(2)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廠界無組織廢氣中非甲烷總烴、顆粒物最大排放濃度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的排放限值。
驗收監測期間,廠區內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均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表A.1要求。
(3)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廠界各測點晝間噪聲排放值監測結果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的要求。
(4)敏感點
驗收監測期間,敏感點山塘村環境空氣中非甲烷總烴濃度監測結果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中限值要求,總懸浮顆粒物濃度監測結果符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26)中的二級濃度限值要求。
(5)污染物排放總量
項目化學需氧量、氨氮、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污染物排放總量能滿足環評及備案文件中總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驗收監測報告結論,廢水經處理達標后納管排放,廢氣通過各廢氣處理設施處理后各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關標準限值要求,廠界噪聲達標符合相關要求,固廢、危廢做到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理,工程建設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在環評預測范圍之內。
六、驗收結論
浙江鳴泰玻璃有限公司年產23萬平方米生態鋁框玻璃門窗(含淋浴房)和7萬平方特種玻璃(智能光電夾絲玻璃5萬、防火玻璃2萬)生產線項目環保手續完整,技術資料齊全;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與環評及批復基本一致;項目在建設及運營中,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有關要求,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和備案意見中要求的環保設施與措施;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及機構;建設過程中未造成重大環境污染或重大生態破壞;驗收監測結果表明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污染物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沒有《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中所規定的驗收不合格項。同意項目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七、后續要求
1. 加強項目現場及各環保設施的運行管理,加強環境風險防范設施建設,規范固(危)廢暫存場所建設與管理,完善項目無組織廢氣防治措施,完善相關臺賬管理制度,落實長效管理機制,確保各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2. 驗收監測單位須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等相關規范要求及驗收現場會意見,完善驗收監測報告及附圖、附件等相關內容。
公示時間:2026年9月4日~2026年10月9日
聯系人:陸小龍
聯系電話:18367001787
公示期間,對上述公示內容如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反饋,個人須署真實姓名,單位須加蓋公章。